婆家门口出来右侧有根电线桿(门口至桿中约不到100cm),这中间绑了一条绳子,前些日期的一个晚上,因有位国中生骑脚踏从这中间骑了过去,倒致脑震荡,对方要告我们公共危险罪,我跟先生是想私下和解,但大伯跟大嫂却很坚持不和解(因对方开价36000元,才肯和解),变成大伯及对方各不让步,目前对方要告大伯,请问这样成立会叛多久?或者还有什么方法可行?大伯他们认为对方是狮子大开口,也想申请调委会,但对方拒绝给资料,回应:要告大伯;大伯:那就告吧;所以调委这方法也行不通了
ps:之前每天有到医院探望且还包了红(10000元)
虽然事主不是我跟我先生,但老人家很担心,所以想问问看各位,这算构成公共危险罪或是构成其他罪名吗????感谢回覆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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