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关于再婚小孩收养问题请知道的人可以帮帮忙

我与前夫已经离婚约三年了,最近想要再婚,且未来的老公也想收养我的小孩,我的小孩5岁,从两岁就开始跟我们生活,他一直认为现在的老公就是他的爸爸

我爬了许多的文,如果想要收养要生父的同意,即使是联络不到,到了法院也会联络生父出庭,既然结果都是如此,且我们也不想拖太长的时间,所以我决定要找时间跟生父谈,即使我知道机会很小,我也是决定要想办法说服他。

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真的取得了生父的同意书,我是否只要带着同意书跟户口名簿身分证等文件去户政事务所办理就好,还是我必须与生父先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出养手续再和养父办理收养手续?

或者必须三人到场呢?

请知道的人跟我说一下感激不尽

最后编辑于:2023/11/21作者: 湖北代孕新闻

发表评论

  • 应该要去法院公证吧??

    版妈可以先打电话到所在地的户政事务所询问会比较清楚

    祝你一切顺心

  • 收养登记应备证件为何?答:

    (一)申请人(收养人、被收养人、被授权人或受委託人)国民身分证、印章。

    (二)法院认可裁定书及裁定确定书。

    (三)收养人及被收养人身分证(未领证者免)户口名簿、印章、被收养人二年内符合新式国民身分证格式相片一张、委託他人办理者应附委託书。

    (四)约定从养父或养母或维持原来之姓,未成年者应提凭收养者与被收养者之法定代理人约定书,成年者应提凭收养者与被收养者之约定书办理。

    (五)侨居国外委託办理时,应附经当地我国驻外单位认证之授权书或委任书。

    ------------------------------------------------------------

  • PP

    版妈跟我一样遇到同样的问题

    只是听说我的前夫已经又订婚了

    我也想跟他沟通收养的问题

    我也想知道有没有比较简单的方式能够办理收养手续

    目前我打电话及传讯息给我前夫他都不回应也没回

    我只是要跟他说一下我会有这样的打算

  • 需要準备资料先送法院,法院会开庭以确认是否生父确定小孩要给他人收养,确定后,,之后法庭会寄一份资料是小孩被收养的文件,拿着这份文件,再去户政去办即可--我也是走过这条路,其实你在法院的服务处,他们会给你资料-你需要的文件,亦或相关的条件,甚至养父需要的财力证明/良民证等等

  • 收养详细的资料可以从儿福联盟网站得知

    我稍简述如下

    1先至当地法院购买收养声请状

    2收养契约书(收养人,被收养人及生父母皆需签字)

    3收养人及生父母之户籍誊本

    4财力证明(如:扣缴凭单、存款证明、不动产所有权状影本等皆可,我当时是提出前一年的扣缴凭单影本)

    5健康检查表(我忘记我当初是使用哪边的表格,我是在署立医院检查的,一张绿色的表格,如果你在台北可使用儿福联盟的表格)

    6警察记录证明俗称良民证(要到县市警察局外事课办理,也可以网路办理)

    我当时準备以上资料再彙整后送至法院办理请求收养(公证费用1000元)

    发公文请当地社工至家中访视及开庭程序是

    需要以当地法院办理顺序为主

    当时我是先收到社工访视公文,社工会跟我约访视时间

    访视完后,社工将他访视记录送交法院,作为收养参考依据之一,再开庭

    当时法官问我的问题

    1为何要收养孩子

    2薪资是否能满足孩子基本生活需求

    问生父的问题(但是我先生没到,是我公公代表发言)

    1是否愿意这名孩子被收养

    那或许我是属于继亲收养,且生母已过世

    所以在问题上比较简单一些

    如果是离婚后再婚或是夫妻双方共同收养他人的孩子

    法官会提出的问题或许就比较多了(因为生父母也需要出庭)

    接下来就等民事裁定

    民事裁定是法院认可或驳回(不认可)裁定书

    因为此份裁定会寄发给收养人,被收养人及生父母

    如果对此份裁定有疑议者是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十日内向法院提出抗告

    在这十日内都没人有疑议

    法院才会寄声请确定证明

    最后再拿这份声请确定证明至户政办理收养户籍登记

    (所以裁定后任何一方是可以提出抗告的,所以一定要跟生父沟通清楚)

    在办这些资料

    必需跑很多单位

    费用上也不少

    我当时是97年办理的

    六月底资料送法院

    七月初社工访视

    八月初开庭

    声请确定证明是十月底才收到

    在时间流程上是要视该地地方法院之作业流程及案件量而定

    如果对法院在时间流程上有问题是可以请教负责该案之书记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