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妈妈:想请问一下,在产假期间公司是否需支付薪资给我?
只有
当然啊! 支付妳的投保薪资 妳也可以再跟劳保局申请一个月
要 而且是全薪 就是含全勤等等 要付56天全薪
我当年只有收到底薪,没有全勤说我被a了吗
谢谢回应的妈妈: 我清楚了…因我在这家公司二年多本身是会计,也只有我一个会计 我是有跟公司提有些工作我可以带回家做,只是担心他不会给我薪资 …
薪资要给,而且全勤也不能扣 内政部七十四年五月十四日怓台内劳字第三一五七七八号函 女工分娩前后,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为劳动基準法第五十条明定,乃女工应有之合法权益,不应视为缺勤,原有之全勤奖金自应照发。
全薪+全勤
那请问各位妈妈 因公司的薪资结构异于常人 是以日薪*本月天数+全勤+一般津贴+特殊津贴+加班费(每日的4:30-5:30)为算加班+绩效奖金 那以我的日薪来讲 算400元 这样不就只能领到400*30+1500=13500 这样跟我的劳保投保薪资差很多 且连劳基法最低薪资都不到 我可以去那里询问吗?? 谢谢妈妈
如果当年(96年)公司没给 只有申请到劳保局的生育津贴2个月 是否可以再请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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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
当然啊! 支付妳的投保薪资 妳也可以再跟劳保局申请一个月
要 而且是全薪 就是含全勤等等 要付56天全薪
我当年只有收到底薪,没有全勤说我被a了吗
谢谢回应的妈妈: 我清楚了…因我在这家公司二年多本身是会计,也只有我一个会计 我是有跟公司提有些工作我可以带回家做,只是担心他不会给我薪资 …
薪资要给,而且全勤也不能扣 内政部七十四年五月十四日怓台内劳字第三一五七七八号函 女工分娩前后,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为劳动基準法第五十条明定,乃女工应有之合法权益,不应视为缺勤,原有之全勤奖金自应照发。
全薪+全勤
那请问各位妈妈 因公司的薪资结构异于常人 是以日薪*本月天数+全勤+一般津贴+特殊津贴+加班费(每日的4:30-5:30)为算加班+绩效奖金 那以我的日薪来讲 算400元 这样不就只能领到400*30+1500=13500 这样跟我的劳保投保薪资差很多 且连劳基法最低薪资都不到 我可以去那里询问吗?? 谢谢妈妈
如果当年(96年)公司没给 只有申请到劳保局的生育津贴2个月 是否可以再请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