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今年3岁
5/23住院
5/26开巨结肠手术
5/27严重感染引发败血症转进加护病房
5/30又进开刀房切除感染部位
6/6又进开刀房重新缝合且在切除感染部位
前前后后切了约30公分的大肠
住院住了半各月几乎完全没进食
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本来一个活泼的孩子现在变的都不想讲话
我自己现在怀孕29周每天这样跑医院
我老公一直请假
病危通知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一直签
每次听到电话响就很紧张
想请问大家
像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依医疗过失或疏失这部分去反应?
我看到我的小孩变成这样真的没办法假装没事默默的就这样算了
躺在那边的是我的小孩
受苦受难的是我的小孩
我这半个月来真的很难过
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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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手术都有一定的风险,没有无风险的侵入性治疗,包括手术感染
由于版妈的陈述过于简化,很难依版妈的陈述判断有无医疗疏失
肠子的手术本来就很容易感染
恢复期也比较长
有疑问,不要客气,尽情的去问孩子的主治医师…
这样才能避免误会
也能让自己更了解孩子的病情
不会不知所措的胡思乱想,自己吓自己
加油!祝孩子早日康复!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
因为依照经验妳的孩子是不是腹胀呕吐拉不出大便哭闹不安之后你才送医???
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有可能就已经感染啰诊断出病因后开刀是马上能做的!!(大便出不来在肠内就会产生异常菌种的孳生每个人肠道内有正常的)
开刀是紧急处置很难把感染的部分完全一次处理因为受感染后肠子会肿胀连"一点点"受感染的也会肿胀这时医生对这一点点肿胀的部分会给机会先不切掉让它休息后如果真的无法复原才会切除!!(医生当然会希望能留多一点的肠子所以不会一起全切全切对妳的孩子更不好!!)开完后让肠子再休息一阵子这段期间就用营养针不是急着给东西吃喔
开完刀后观察抗生素使用的期间发现感染的部分没办法控制下来
那就只能再近一次刀房处理!!
我想这应该没有医疗疏失!!
浅见请不要生气喔
希望您的孩子平安快快回家喔
加油!!
(原作者于 2011-06-06 17:17:50 重新编辑过)
过于简化,很难说有没有
但,做任何侵入性治疗都有风险
尤其是肠子的刀真的很容易感染!
小孩6/8转院
是主治医生主动跟我们说
他能力不足
太过逞强
主动要帮我们转院
转到他老师所在的医院去处理
因为感染完全无法压抑
且肠子缝合的地方也没办法癒和
目前转院后因为被重複缝合的部分已经无法再承受在一次的处理
所以装了人工肛门
而且
小孩很有可能
这辈子都要依靠这各造口才能排便
我真的好恨
为什么你没把握
却把我的孩子一遍又一遍的送上手术台
肠子一段又一段的切
那是个活生生的人耶
不是你在市场秤斤秤两买的肉!!!!!
我现在不排除之后小孩恢复比较好之后
以医疗疏失这部分来处理
或到最后走法律途径
只是对这方面比较不了解
也不知道可以利用的资源
想请各位如果知道的给我一些意见
谢谢
除非你可以举证感染是由医疗行为造成的
必须可以举证是医院的疏失
也许可能有希望用医疗疏失来告
但通常要由家属来举证很困难
妈妈
妳家的小宝贝好可爱喔
小虾米是无法对抗大鲸鱼,建议妳打消这个念头
好好照顾自己的孩子、找时间多多休息才是上策
除非医师有很明显的医疗疏失
不然你很难举证
手术后的感染很常见
原因很多(病人本身的抵抗力无菌技术其他原因的感染)
重点没办法举证医疗疏失造成有可能其他原因
医疗行为间的进一步转诊还蛮常见的
但是很少听到医师说出自己"太过逞强"这四个字
医师真的有说出这四个字吗?
总之希望版妈的宝宝的感染可以赶快控制下来喔
希望版妈的宝宝的感染可以赶快控制下来
版妈加油了!
我只能请你先保留证据
至少病历一定要COPY
这个要好好研究
多看一些医疗疏失的判例
找有经验的律师帮你打
不然很难对抗医院的
给你一些意见
有没有应该注意而未注意或未处理
EX:发烧没处理或未抽血检查,伤口没有常换,或渗液量多没有监测到感染变化(有确实案例,因为有主治医生都不知道伤口情形也未监测伤口情形,而被判有疏失)
有个医改会你可以去投诉看看
他专门帮忙一些遇到医疗纠纷的案子
加油
你可以去YAHOO知识搜寻一下
最重要的事是先蒐证
把病历先COPY好
可以录音的先录一录
资料蒐集好之后才可以採取行动
我朋友是直接找民代
民代都有免费律师可谘询
再由律师建议接下来的处理流程
因为医疗诉讼很费时
家属通常都会选择和解
你们可以请教律师后再决定要怎么做
今天我自己去医院看诊
顺便把完整的病历copy回来
结果医院说病历医生还在整理?
我一急就马上冲去医生诊间询问他(其实我今天也打算去找医生)
医生看到我去看起来并不惊讶
大概也知道我的来意
令我意外的是他也不闪避
并告知我愿意负责
他说他也能了解我的压力
会变成这样当初他也不愿意
但已经造成了他能做了就是后续的医疗跟金钱的部分
他说可以等小孩好一点出院了
我再跟先生讨论看要怎么处理
再跟医院告知
今天全程的对话我都有录音已自保
不过我发现诊间有贴医生停止看诊的公告
询问之下医生有告知他预计留职停薪半年(7/112/31)
小孩现在还在医院不知道何时可以出院
出院后的恢复也没有人可以给一各确定的答案
快的话可能半年后又得在开一次
慢的话可能也要等各几年或一辈子就这样了
那这样我们到底是要在7/1之前提出还是12/31之后?
医生是说他现在还是医院的医生
找医院的公关或法务部门都可以联络的到他
那这样我们需要先寻求第3单位作处理吗?
医疗过失或疏失--须明显有举证事实才能成立
以病人后续病情不如预期可能被归类为--不能预期之併发症
当然医疗案件会交由医事审议委员会去讨论
如果要打官司是非常漫长之事也非常艰辛
我个人感觉这个医师还有诚意和善意
眼前最重要小孩的照顾和善后
我建议一方面保全手中证据
另一方面可以先和原医院-公关或社工部门先申诉
先和对方医院谈谈对方想法
或许是较平坦的路
当然会谈时要录音
或者可以先找律师谈过
祝福小孩--早早渡过险境